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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通讯!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可享哪些培训优惠?

来源:三峡晚报 时间:2023-07-03 17:44:30


(相关资料图)

三峡晚报讯(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陈思彤)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可享受哪些技能培训优惠政策?针对这一很多退役军人关心的问题,近日,宜昌市退役军人局发布相关政策解读。

适应性培训: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含思想政治教育)在接收报到的3个月内开展,全员参加,时间3-5天,不少于80学时。培训面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安全保密教育,树牢组织纪律意识;宣讲退役政策,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心理调适,促进角色转换;实施职业指导,分析就业创业形势,引导合理就业预期;组织人才测评,提供就业推荐、职业培训项目推介。培训采用“互联网+培训”等多种教学手段,灵活安排教学,定期开展培训评估,确保教学效果。

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普惠+优惠”原则,主要包括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人社等部门的普惠制项目培训。

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国家依托和支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军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要就业创业的,可以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应扶持政策。军人退出现役,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需求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推荐就业。

免费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干部可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定的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接受一次免费(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两次三等功或在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海岛服役5年以上的,可增加一次免费培训。

新技师培训:退役军人参加新技师培训的,按照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

退役军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经费由县级以上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每人3500元标准,依据上一年度实际培训人数测算直接补助地方。

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接受培训,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当地免费培训政策,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可享受生活补贴。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的人员,原则上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资助,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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